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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刊发了高塘岛乡江北村、涂茨镇钱仓村、西周镇官山村等村的新农村建设经验。这些村的成功做法告诉我们,广大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又是新农村建设的推动者和创造者。只有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强迫命令。要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不主观臆断。农民最热爱农村、最懂得农村,他们的意见最直接、最朴实、最实在。因此,在出主意、定决策、落实工作措施时,要多听听农民的意见,使我们的工作更符合实际,更贴近群众,更切实可行。对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的公益建设项目和分户建设项目,要发动群众积极投资投工投劳。同时,要发挥村民在村级建设项目上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以城带乡、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是个重要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凝聚成巨大力量,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进而培育农民的“公众精神”,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动力之源,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的现实途径,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组织农民的结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