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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象山工商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家单位,在我县4大旅游景区和5家旅游饭店设立旅游消费维权联合监督站。
联合监督站的工作职责包括开展旅游消费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产品及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受理并调解消费者的旅游投诉和消费争议。据介绍,在监督站的标牌上,分别标有每个旅游消费维权联合监督站的投诉电话,同时还有12315消费投诉电话,以及96118、65769919旅游投诉电话。
据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县旅游管理局受理投诉10起,结案率为100%。(记者 吴春妍 实习生
易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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