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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出台“一号文件” 力推新农村建设
http://www.cnxsg.cn   中国象山港  2008-2-19 8:20:56

    县委、县政府最近出台了2008年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1560”发展计划和“五大工程”,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意见》指出,要加快土地流转,安排土地流转专项资金100万元,积极鼓励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种养大户或各类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力争全县土地规范性流转面积达到1万亩;鼓励引导零散养殖池塘向养殖能手、养殖大户集中,全年新发展标准养殖池塘6000亩,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予以补助。
    加快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对列入市农业产业基地项目的,按项目承担单位、市财政、县财政1:0.7:0.3的比例予以配套。县里安排200万元,用于“7+1”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补助,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全年新建或改造设施基地面积1万亩以上,总数扩大到4.5万亩。鼓励农业主体发展县外农业基地,全年计划新增外建农业基地8万亩,对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补助。
    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全年新增上亿元企业1至2家;对加工型农业企业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其他农业企业新增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县里给予3%的技改贴息。对新评为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安排50万元奖励补助运作规范、带动农户作用明显的专业合作社;安排50万元用于发展订单农业(不包括捕捞产品)补助;安排15万元补助大宗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安排100万元奖励补助休闲特色农(渔)业。
    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保证全县18万亩的粮食生产规模;安排70万元补助承包种植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安排480万元补助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生物防火林带等工程建设;安排1000万元补助墓葬整治的善后工作;在排污费中列支150万元,完成10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安排200万元重点扶持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和发展水产健康养殖。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县科技经费中安排1/3以上额度用于扶持农业科技项目发展;安排50万元扶持种子种苗工程,引进、推广新品种60个;安排60万元引进推广新型农机具。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名牌及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称号的,按工业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奖励;安排150万元重点用于十大名牌农产品的策划、包装、宣传及展销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安排140万元用于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此外,文件还对开展“美化家园”推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强村庄整治和旧村改造、加大中心城镇建设和示范村创建力度、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记者  方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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