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同志5月1日批示:……同意景富同志意见。请安季同志同辉忠同志联系,进一步总结、宣传何利彩同志事迹。
公安部白景富常务副部长批示:何利彩同志的事迹材料我认真阅读了两遍,非常感人,在十七大之前,公安能推出这样的典型,很有意义。
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对何利彩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何利彩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实践,塑造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这是我市政法系统学习任长霞同志先进事迹,构建和谐社会中涌现出的典型代表。全市政法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系统的广大干警要以何利彩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本色,学习她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的英雄精神,学习她忠于职守、锐意进取的责任意识,学习她助人为乐、克已奉公的优秀品格。
宁波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巫波伦批示:“何利彩同志的事迹非常感人,体现了公安民警既要维护稳定,还要致力于促进和谐的要求。”
象山县公安局石岳吉政委:何利彩的精神之所以感人,就在她把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作为最大的追求、最高的荣誉,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视为最大的愿望、最大的功绩。这种强烈的公仆责任感,表现在工作岗位上,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发现小事,感悟小事”,无论是份内事,还是份外事,无论是群众找上门来的事,还是她寻上门去的事,都能够做到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为民解难作为第一要事,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尽最大的努力,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