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城乡一体化有较为坚实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农业增加值年均递增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6%以上,再实现1.5万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第一产业实际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20%以下,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初步建成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体现全面小康社会水准的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