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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新农村建设和乡镇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 | | 作者单位:县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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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xsg.cn/ 中国象山港 2007-5-28 9: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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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镇政府作为直接面对农村的机构,应该如何应对?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定位
公共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我国学者和专家处在转型过程中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进行概括,即“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主义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公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从这个概念来看,公共服务型政府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在理念层面,培育和树立服务理念,把政府定位于为社会,为公众服务的服务者角色,进而要求从管制政府转变为服务政府,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转变为法治政府,从低效政府转变为高效政府。
2、在职能层面上,各级政府在全面履行职能的同时,应突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地位和作用,政府的职能结构变以经济职能为中心到经济和社会职能并重。
3、在运作层面上,推进政府管理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治理是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由各种公共和私人的机构治理社会公共事物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多元主体的“共治”达成对社会的“善治”,其重点是实现公共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二、拓展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途径,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多主体体系,保证公共产品总量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存在总体供给不足和政府垄断供给等问题。由于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和农村因经济落后而产生的隐性需求不足,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起主要作用的往往还是来自行政指令,并最终形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垄断的单一供给模式,这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责任不明、供给失衡、缺乏公平等。 正如世界银行所认为的,“在许多国家中,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和其它商品及服务由公共机构作为垄断性的提供者来提供不可能产生好的结果。”因此,打破政府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构建政府、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营企业)、私人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系。要鼓励企业与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构建有效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强化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的规制,从而使公众自主选择公共服务主体,通过刺激竞争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三、充分尊重农民的需求意愿,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质量,乡镇政府利益从市场活动中退出
市场经济坚持市场选择优先的原则,凡是市场能做的事一律由市场做,乡镇政府要果断地从这些领域中退出,实现职能“归位”。政府转变职能首先是退,从“无限政府”退到“有限政府”,要从市场自身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退出,还权于市场,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其次要从对企业的具体管理中退出,还权于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其三要从对社会的过多包办中退出,还权于社会及其单位。退出要果断,坚决退,毫不含糊;退出又要分步走,逐步来,循序渐进。某些领域、某些方面的事务一下子还不可能交给市场或社会的,政府要通过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交出,一步一步淡出。
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意愿,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决策的表述机制应是“自下而上”的,要真正反映农民的意愿。乡镇政府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和农民的真实需要,要充分照顾到农村和农民的利益,尤其是在公共政策的决策和选择上。不能够制定自私自利的政策、不公平的政策、闭门造车的政策、考虑不周到的政策。
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政策在利益平衡中的作用,发挥公共政策在满足新农村中农村和农民的迫切需求。一是要提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准确执行政策。二是科学制定补偿性政策,对利益受损者进行必要补偿。三是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利益平衡能够公正客观。四是要民主决策,建立不同利益群体体制的对话机制,提高政策的质量。五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避免吃力不讨好的政策。六是合理兼顾各方利益,保证大多数人特别是弱势群体长远利益不受伤害。
四、调整对乡镇基层政府的考核标准。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就应该改变政绩考核标准,以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引导政府的政绩观,建立起公共服务取向的政绩考核体系。从乡镇政府的职能角度出发,当前乡镇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的主要内容应该含括:
一是社会安全职能。即社会治安能否得到保障,当地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得到有力打击,法律法规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等等。
二是农民增收问题。能否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空间,增加就业机会;能否为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水平;能否积极引导农民进行生产建设;能否为农产品打开销路;能否给予农民创业进行金融贷款资助;等等。
三是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能否千方百计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线标准,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等等。
四是基础设施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加快水、电、路、桥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其他公共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付费基础之上,发展义务教育,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农民子女受教育水平。能否推进医疗卫生改革,提高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否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精神文化享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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