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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审查、批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3、审查2005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6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6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听取和审查2005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6年县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建设法治象山的决议》(草案); 9、补选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10、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