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把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和“份内事”,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承担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实施好我县“十一五”规划,启动编制新农村发展规划和农村建设规划,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在全县达到一定数量和比重的示范村。要积极发挥财政的杠杆和先导、主导作用,逐年增加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落实镇乡、街道的配套资金。要积极引导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民自治机制,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育一批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张安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