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各代表团(小组)继续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关于建设法治象山的议案》,讨论、酝酿候选人,推荐监票人(8时)
二、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0时)
1、听取各代表团对县人大常委会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关于建设法治象山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2、讨论通过计划预算审查报告;
3、提出各项决议草案;
4、讨论通过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5、听取各代表团对候选人名单讨论情况的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
6、确定监票人名单。
三、各代表团(小组)讨论各项决议草案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