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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时)
1、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锡海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县人民法院院长吕定芳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峰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通过选举办法;
5、通过大会总监票人名单。
二、各代表团(小组)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二次全体会议后)
三、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3时50分)
1、听取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总体规划草案及计划、财政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2、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法治象山的议案》;
3、提出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名单。
四、议案审查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