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建设法治象山的议案。
会议认为,建设法治象山,是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时代要求,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象山奠定了基础。
会议要求,建设法治象山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高效的政务环境。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实施项目中心制和企业帮办制,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为企业、为基层服务的水平。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廉洁高效透明政府。
二、强化公正司法和监督,建立公正的法制环境。严格执行诉讼法律制度,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制度。加强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加强行政监察、财务审计和政府层级监督,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谐的人文环境。创新普法手段,注重教育实效,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在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从小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良好素质。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依法推进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建立有序的建设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转岗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扶持。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依法规范征地、拆迁办法,做好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提高政策处理水平,严格落实政策处理责任制,切实做好群众工作。集中开展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治理重点,突破治理难点,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证重点实事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规范的市场环境。严格实施经济法规,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高市场开放水平,拓宽民营资本投资渠道,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培育、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诚信教育,加强信用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良好的治安环境。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聚众赌博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管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镇乡(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法治象山建设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历史任务,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象山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必须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合力推进,确保法治象山建设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要定期研究法治象山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法治象山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措施,全面完成法治象山建设的各项任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和各镇乡(街道)人大要加强对法治象山建设的监督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支持和保障法治象山建设的顺利进行。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大力弘扬“海纳百川、勇立潮头”的象山精神,齐心协力,与时俱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法治象山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现代化新象山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