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我院实现了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平安象山”、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创建“平安象山”。审查后批准逮捕512件746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90件926人,已向法院起诉566件865人。在批捕、起诉案件受理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20.9%和9.2%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检察环节繁重的“严打”工作任务。
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把打击重点放在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上。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
改进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落实社会治安综治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6件,其中群体访11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7件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余万元。
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侦查思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规范侦查行为,保证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贯彻《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提高预防专业化水平。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四、加大服务和宣传力度,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
五、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倾听社会各界意见。
2006年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服务象山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法治象山”建设。
加大严打和整治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三、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保证各项工作运行有序。
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队伍考核评估激励机制,建立全院统一的办案信息中心。
四、深入推进“人才兴检”战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