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2个,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召开主任会议22次,听取专题工作报告16个;对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人次,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围绕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城乡发展,保持我县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督促和支持政府大力开展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继续把预算审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4年财政决算草案、财政“同级审”、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镇乡财政管理等报告,审查、批准了2004年财政决算、调整2005年财政预算。
围绕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工业强县战略,经常深入企业调研,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进服务企业工作,进一步营造合力兴工的浓厚氛围。听取临港型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视察象山产业区和滨海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审议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积极促进服务业加强发展。审议了专业市场、特色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常委会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强“三农”工作,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视农村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和困难户进行调研。听取动物防疫工作报告。审议了标准海塘建设管理和清水河道整治情况,举行村村通公路专题接待代表活动,视察适用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情况。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报告,要求适度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农村幼教事业发展。审议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要求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组织调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为督促各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全面实施,听取和审议了政府专题工作报告。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报告。常委会首次依法行使地方荣誉称号授予权,授予5位人士为“荣誉象山人”,1位人士为“爱乡楷模”。
二、以依法治县为目标,加强法律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围绕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把水资源保护作为生态环保建设的重点。在2004年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常委会再次开展《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督促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督促县政府全面推行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制定了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对7位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进行了法律考试。
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象山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组织专题调研,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普法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监督。根据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办法,加大对审判、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举行民事审判专题主任接待代表活动,依法任命我县人民陪审员36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司法评议的要求,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市、县两级公检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以中央《若干意见》为指导,不断加强代表工作,努力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加强学习,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搞好服务,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常委会领导分别就村村通公路建设、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夏季用电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等专题,举行接待代表活动,听取代表意见。指导各地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意识。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首次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级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订了《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的办法》,规范了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
加强指导,努力促进镇乡(街道)人大工作。
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
着力创新,积极拓展常委会工作领域。听取和审议了两位副县长的述职报告,监督和支持了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
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法治象山建设。按照本次县人代会决议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治象山建设中的推动和监督作用。通过组织调研、视察、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大对政务环境、建设环境、治安环境等整治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安全生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督促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年常委会将审议经济运行、新农村建设、生态县规划实施、建筑经济发展、政务环境建设、职业教育等工作。加强对“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进一步完善解难创优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切实保障代表知政知情。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推动承办单位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四)加强领导,依法搞好新一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着眼于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保证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做好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继续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