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卓颖芝
访谈节目:《环境保护法》[视频]<<
核心提示:
近几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以及连续三年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去年以来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力度,违法排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我县的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但也必须看到随着经济总量增加,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噪声、餐饮业油烟污染日益成为城市居民反映较为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畜禽养殖污染的环境信访投诉不断增加;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生产经营的状况也有存在等。今年我局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13件,查处环保违法案件27起。其主要原因:一是有些企业行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不严格执行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污染物超标排放,有的甚至偷排、漏排;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单位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暂时发展;有些人以减少对环境防治的投入来降低成本;有些不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三是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某些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不高,造成一些单位和人员违反了环境法律、法规还不晓得是违法。
加强环境保护,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环境保护,才能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才能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才能实现持续发展,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对此,我们在环境执法、监察中将着重抓好以下三点:
一是继续加大环境法律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广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境法律素质,增强环境忧患意识,要求企业家勇于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依法经营;
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县上下要形成共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认真做到统筹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三是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着力破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一环境执法难题,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问题,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通过组织学习强化考核,增强执法人员环境保护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使环境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三不”,即“身不偏”、“嘴不歪”、“手不长”。成为一支领导放心、群众信任的环境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