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县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及丹东、丹西街道联手,对非法占地建造的丹东街道河东村一幢别墅进行拆除。
户主余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住丹东街道河东村。据县国土资源局调查,该户现有家庭在籍人口3人,原有住宅3处,住宅总用地面积为364.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13.5平方米。去年12月17日,余某一处住宅因村庄道路建设拆迁而申请耕地建房,于当年12月31日经批准在河东村建房规划区内建房,用地125平方米,审批后该户未经规划和国土部门实地放样,移地建造单体别墅式住宅,非法占用土地面积165.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耕地),建筑占地面积165.41平方,
建筑面积496.23平方米。
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于去年12月中旬在该户填石渣时向其发出通知书,责令其停工,但该户在国土部门和街道多次制止的情况下,仍不听劝阻,于今年10月继续违法抢建完工。昨天,在拆除过程中,有2名村民因影响公务而被警方带离现场。
图为拆除现场。(记者 谢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