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当前提出建设法治象山有什么现实意义?政法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法治象山建设?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周平飞。
周平飞认为,建设法治象山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减少矛盾,而且还能有效地解决矛盾,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他说,我县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并着手制订“十一五”规划之际,提出建设法治象山具有战略意义。构建和谐象山,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没有依法办事的落实,就不可能有经济的顺利发展,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
从我县的现实情况来看,当前,社会稳定的态势不容乐观,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群众的法制意识依然不高,执法、司法能力面临挑战,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只有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依靠完备的法律体系,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妥善加以处理解决。
周平飞说,推进法治象山建设,作为政法部门主要是要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有序的建设环境、安全的治安环境。为此,下一阶段,公安部门将开展较长时期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各镇乡街道的综合治理中心要切实发挥“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实现“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并把“五联”机制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单位;还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群防群治,从而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良好、经济秩序平稳、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象山”目标。(记者
赵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