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辆私自安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在城区东风路路段被联合执法队查获,经检查核对,发现该车属再次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联合执法队当场作出决定:全车没收。
私自安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由于速度较快,刹车装置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非法拼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本次城区道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把私自安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列入打击重点。
至目前,由公安、交通、城管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已查扣私自安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70余辆。(通讯员 张明求 张士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