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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路记者高凯)2006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张某路过一家打金店时见四下无人,便萌生了偷金银首饰的念头。在确定店内无人后张某将店门扒开,从屋内翻找出各式金银手镯、耳环、戒指等共价值一万三千多元的首饰,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次日中午,张某来到小商品市场中一家打金店内兜售这些金银首饰。老板娘一看东西,便称自己要去打个电话,叫张某在店内稍等。谁知张某这一等却等来了首饰的失主杨某和“110”。原来,这家店的老板娘正是失主杨某的姐姐。失主杨某一眼就认出的确是自己店里的东西,便立即报警将张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了其他被盗的首饰。
昨日,张某被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起诉。
来源:现代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