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赟记者吴向正)前日,由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被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此案中,被告人和受害人既是大学同学,又是单位同事,被告人竟为一根网线动刀子结果出了人命,真让人叹惜不已。
去年9月26日是邹某的生日。这天,他和朋友从外面吃过晚饭后回到寝室上网。上了一会,他发觉网络运行速度很慢,有些网页不能正常打开,他断定是住在楼上的同事杨某在下载电影所致。原来邹某、杨某两人共用一根网线,一方下载就会影响另一方的上网速度。
邹某生气地朝楼上走去,发现杨某正在卫生间里洗衣服,而同单位的另一个同事在网上下载东西。“你们现在下载电影,我楼下的网页打不开。”邹某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下载。正在洗衣服的杨某听到邹某的嚷嚷声,从卫生间出来,拒绝了邹某的要求。一根公共网线,让两个平日里关系融洽的好友立即翻了脸,没多久便互相殴打。闻讯赶来的同事将他们拉开后,邹某愤愤地回到了自己的寝室。
回到寝室后的邹某带着一肚子气继续上网。可是,他发觉网速又慢了。余怒未消的邹某越想越气,随即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放进了裤兜里,又匆匆上楼要找杨某算账。
邹某一进杨某的房间,两人便又为网线的事扭成了一团。身材矮小的邹某发觉自己在打斗中总是处于劣势,他被杨某压在了地上,这时他从裤兜里偷偷地拿出了水果刀,朝杨某的身上捅了一下。这一刀下去,杨某顿时血流如注,闻讯赶来的同事搀扶着他走到楼梯口时,杨某便昏死过去。傻了眼的邹某立即拨通了120,和同事一道将杨某送到了医院,但杨某终因心脏被刺破引发大出血,于当晚在医院死亡。
邹某锒铛入狱,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懊悔。
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