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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張路記者高凱)2006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張某路過一家打金店時見四下無人,便萌生了偷金銀首飾的念頭。在確定店內無人後張某將店門扒開,從屋內翻找出各式金銀手鐲、耳環、戒指等共價值一萬三千多元的首飾,便心滿意足地離開了。
次日中午,張某來到小商品市場中一家打金店內兜售這些金銀首飾。老板娘一看東西,便稱自己要去打個電話,叫張某在店內稍等。誰知張某這一等卻等來了首飾的失主楊某和“110”。原來,這家店的老板娘正是失主楊某的姐姐。失主楊某一眼就認出的確是自己店裡的東西,便立即報警將張某抓獲,並在其身上搜出了其他被盜的首飾。
昨日,張某被像山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依法提起起訴。
來源:現代金報 |